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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兰州商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4-4-3 14:43:50

   为做好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4〕7号)文件精神,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将继续贯彻执行“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决策处置重大问题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各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及拟录取工作,汇总拟录取材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复试工作,受理考生申述。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力和口语;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2)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对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要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
       (二)复试形式
       1、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2、综合素质面试;3、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4、体检。
       三、复试时间
       由于今年调剂数量较大,为了完成招生计划,避免好的生源流失,保证生源质量,复试时间定于4月4-6日进行。4月上午报到,4月5-6日笔试和面试。
       四、复试地点
       专业课笔试考场设在段家滩校区艺术教学楼A幢5-7楼;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考场设在艺术教学楼A幢2-7楼和信息工程教学楼2楼。
       五、复试规则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会计硕士(Mpacc)复试考生执行学校自划线,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76,单科成绩达到国家B区分数线(英语36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72),其他各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按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B区分数线要求执行。符合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线上考生执行少数民族政策考生的B区分数线。
       (二)凡符合《兰州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破格复试基本要求》的线下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破格复试书面申请,经审查通过并公示后上报省招办审批,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三)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原则上为招生规模的120%。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予录取。
       (四)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3小时,试题满分为100分。
       (五)在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中,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均应不少于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一律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
       (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地点为甘肃省第三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
       根据教育部录取数据库上报要求,我校考生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管理类专业学位除以3)×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20﹪
       (九)录取规则
       录取名单以上述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排序分两类,第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第二类是调剂考生排序。录取时,第一类考生优先录取。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加排序,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和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调剂规则
       1、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B区分数线以上。
       2、报考专业和毕业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所考外语为英语,统考数学应与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一致。业务课1为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也可调剂我校经济类专业,但复试时要加试高等数学。
       4、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毕业院校、毕业专业、学历层次等各方面情况,择优调剂。毕业于国家“985工程”大学、教育部直属高校和“211工程”大学的相同专业全日制本科考生(自考和成人高考等除外),优先接收调剂。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七、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时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生),请将以上证件(除照片外)按顺序复印到A4纸上交报到处。未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不予复试。(学籍学历验证或认证办法见附件1)
       2、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个人陈述(见附件3)、大学成绩单。其中,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个人陈述和成绩单交予各二级学院,以供面试时参考。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需提交《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上线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和单位定向培养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考生还需出具本单位工作证明。符合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审查通过并公示后上报省招办审批,批准后方可参加复试。
       4、、考生须缴纳80元复试费(缴费地点信息工程教学楼一楼左侧106室),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5、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6、未按规定日期报到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7、录取。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8、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现场巡视或现场监察。学校也将实行复议制度,受理考生投诉(投诉电话:0931-4670578、5252132;投诉邮箱:yanban@lzcc.edu.cn),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考生可乘110、143、138、75、106等各路公交车到兰州商学院下车。亦可从火车站打车12元左右到校。
       2、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校内有招待所,由考生自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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